2021-06-210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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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总部基地B-10-01、02、03地块项目
项目编号
GYY201910018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恒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范围内,园区高铁站北,跨春路南、瑞丰路东、支一路西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191001811
DK20190119、DK20190123、DK20190139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建筑工程
公开招标
35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本标段包括DK20190139与DK20190119地块内景观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DK20190139/DK20190123/DK20190119地块及周边相关公共区域景观施工图设计,景观总面积约为58023平方米,地面景观总面积约49267平方米,下沉广场及屋顶花园景观面积约为8756平方米。景观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50000.00
账号:468974984686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高级工程师]
3.企业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无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条件:(1)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7条,格式自拟);
(2)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员工;
③联合体成员若有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该境外企业必须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并提供证明资料;
b、该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单位;
c、境外设计机构在联合体中只能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资格预审项目的资审文件(*.JSZS)在本页面下载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6/28日16:00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联系人:
赵春花
传真:
电话:
0512-67996673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为: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自贸商务中心项目景观设计任务书.pdf
评标、定标办法(自贸商务中心景观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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