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城市管理局城区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0-08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铜鼓县城区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0-086
项目名称:铜鼓县城区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977.98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418115 | 铜鼓县城区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 | 1 | 项 | 6300977.98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但下列注明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银行缴纳凭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5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sd.gsxt.gov.cn/index.html)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8:00 至 2021年01月0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防疫要求: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原则上各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参加开标的人员须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附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未配戴口罩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鼓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鼓县永宁镇河滨路58号
联系方式:1860790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95-871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莹
电话:1860790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