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次)
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江苏启晟集团2021年大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法:0513-8092052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燕
联系电话:18932203970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银洲金融中心6号楼3103室。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江苏启晟集团2021年大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5万元/年,采购单位新签订的施工项目也列入本次招标安全生产服务中,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启晟集团(含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安全技术服务等质量安全管控服务;定期组织启晟集团公司工程人员有关安全培训。
(二)技术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全程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启晟集团(含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现场的工程安全巡查、季度飞行检查、安排专人专职从事安监方面资料整理及网报工作,协助相关项目各类专项检查的技术服务(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
(三)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及要求
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主要包括:
1.原则上每月对启晟集团(含子公司)所有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拿出检查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汇总。若有特殊情况,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所有工地进行安全检查。
2.每季度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形成检查记录。
具体包含:施工领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安全隐患检查、建筑特种设备检查和安全资料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建设部令第37号)的专项检查,现场安全行为检查,并进行技术指导。
3.检查时间:对所有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安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月的累计检查天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个项目检查时间不少于3小时且全覆盖,具体根据安全的技术服务内容进行检查,对并就检查结果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组织培训: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首先对采购人的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知识培训,每季度安全培训分别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培训内容包括专业建筑质量安全知识、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知识与案例分析等:
(1)对照现场隐患排查讲解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监管知识技术。
(2)专家宣贯上级建管部门最新颁布的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管理标准及安全防护知识,质量通病、预防质量隐患。
5.培训时间及内容、检查时间及人员数量和人员专业职称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中标人拟安排培训的人员资质应不低于公司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资质。
(四)技术服务成果提交:
1.监督检查记录(包含影像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工作周报,定期检查报告、月度检查报告和合理性指导工作建议规划;
(2)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3)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条文内容。
2.季度安全分析评估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须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提供每季度安全分析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需有对下一季度工作的合理性指导建议。
3.年度安全分析评估报告,及下一阶段工作的合理性指导建议。
4.每次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台账资料,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要提交专项建议报告,并签字盖章。
(五)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办理意外险等,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损失。
(六)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时满足①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安全评价师(一级)或具有建筑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有5年及以上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经验;
2.拟派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时具备条件:①建筑施工类、交通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书(专业齐全)。②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含1-2名高级职称成员)。
3.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登高、登船(安全方面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操作规程精通,能登机检查)。
中标单位须配备不少于两部乘用车,检查组人员、车辆安全责任以及车辆、食宿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验收标准和方法:集中验收,符合行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
3.成交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有安全技术专业服务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2.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5个与本项目同类业务安全服务外包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安全评价师(一级)或具有建筑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③具有5年及以上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经验,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④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劳动合同)。
4.拟派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时具备条件:①建筑施工类、交通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书(专业齐全)。②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含1-2名高级职称成员)。
注:安全评价师专业以职称证专业为依据
5.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启晟集团(含子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有业务联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9:00-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才公寓启晟集团北一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亚平联系电话:0513-80920520
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