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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往复式压缩机\P0~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4MPa/H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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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往复式压缩机\P0~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4MPa/H2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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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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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往复式压缩机\P0~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4MPa/H2(招标编号:NWZ250930-2315-09566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往复式压缩机\P0~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4MPa/H2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往复式压缩机\P0~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4MPa/H2
2.000
台
2
迷宫压缩机\ZW0~50m3/min 入口2.80MPa 出口5.5MPa/乙烯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国内至少在2套聚烯烃装置中有2套及以上流量≥2500Nm3/h、出口压力≥5.5MPa(G)、介质为乙烯的立式迷宫压缩机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两台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各方签字的试车验收报告),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校验系统已通过认证的认可)。提供技术协议及附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提供用户良好运行证明,包括联系人、电话,签署和加盖公章,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具有活塞力不低于所投标机型,至少有2台套主要介质为氢气的对称平衡型往复压缩机且投入使用连续稳定运行至少2年(含)以上的业绩(提供各方签字的试车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校验系统已通过认证的认可)。提供技术协议及附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提供用户良好运行证明(包括联系人、电话,签署和加盖公章),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任何对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都必须在标前澄清,经业主书面确认,任何未经业主书面确认或不同意的偏离都将被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
(2)锻件、铸件需外协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厂家;投标文件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价格不列入总价。
(3)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1.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真实有效(能协调业绩企业允许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一周内到现场复核,如招标人不被允许到现场复核或复核后与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不一致,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检查、试验、包装运输、服务、文件及供货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据此准备报价文件。
3.供货范围及分包商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报价方案满足询价文件中工艺数据表中的参数要求。
4.异壬醇K-331AB压缩机执行标准API Std 618-5th。
5.机组状态监测满足《炼化装置用往复式压缩机状态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中有关要求。
6.压缩机经制造厂自有的测试平台测试合格出厂;
7.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并保证整体性能,如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8.压缩机曲轴、气缸、活塞、活塞杆、连杆、十字头、曲轴箱等关键部件在自有工厂加工,严禁外委。
9.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10.属于供货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遵循请购文件中其他“★”及“△”
12.数字化交付满足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所有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包括智能PI&D),交付级别L3。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
13.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16日16时50分
至
2025年9月23日16时5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宋文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0月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军典
联系人:
宋文亮
电 话:
13933859571
电 话:
022-58068906
电子邮件:
wangjundian.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songwl@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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