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各响应人:
广州发展南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升级完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升级完善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040-AIP20250003)
二、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内容: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升级完善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实施期限:
工程期: 60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签字之日止)。
3、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
4、资金采购人自筹。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响应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响应人资质要求: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3、响应人必须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项目业绩,相关业绩应是响应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响应人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部分(如合同封面、能清晰显示工程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工作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电子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设含增值税的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为 25 万元。高于含增值税预算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五、项目响应原则
各响应人的询比响应文件(以下统一称为“响应文件”)需按本询比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盖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在项目实施期间不作任何调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调整含税合同总价。
六、询比采购文件的答疑和澄清
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响应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如有必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于收到问题之日起1日内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
七、开启与评审
(一)开启
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时开启所有响应文件,若递交报价的响应人不足2家,则不予开启且采购失败。
评审
采购人依相关制度组建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1、经评审小组评审,符合本询比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附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为有效响应人;未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不能参与后续评审。如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小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小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如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有效响应人不足2个,则本次采购失败。
评审小组按《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表》对有效响应人进行商务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
价格评审:
评审价:在有效响应人的报价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价,以其不含税总报价作为评审价;开具普通发票的报价,以其含税总报价作为评审价。
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人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价格分的评分:当响应人的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价格评审得分为100分;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1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审小组按照“总分=商务技术分×商务技术分权重(3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70%)”的公式计算有效响应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向采购人推荐前3名响应人依次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三成交候选人(若仅有2名有效响应人则按前述规则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综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排序的先后。
八、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采购人可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资格,则本次采购失败。
2、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在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询比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九、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8月5日00:00至2025年8月8日23:59止(最终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1.2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12日09:00止(最终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1.3提交、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均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价。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前,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南沙投资有限公司”),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任一采购组织注册生效为“投标人”或“供应商”身份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关于电子采购平台的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响应文件内容包括(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
(2)行业资质材料。
(3)业绩证明文件。
(4)商务技术评审材料。
(5)响应人声明。
(6)合同响应表。
(7)项目需求响应表。
(8)响应承诺函。
(9)响应报价表。
(10)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
提交的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如有疑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0-39912612
邮 箱:19040021@gdg.com.cn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
采购人: 广州发展南沙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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