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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通知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报废回收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招标通知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报废回收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8-05
详细内容:
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报废回收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相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物资报废回收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4)响应人须具备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2、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填报价格。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废旧物资回收费用,报废处置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税费等所要考虑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设有底价,开启报价前底价不公布。

4、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以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类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参考,该平均价格由采购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获取)存在显著差异,且响应人无法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工艺说明、品质检测报告、独家渠道成本说明等)以证实其报价的合理性,则该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底价,然后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修正。评审小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响应人最终报价。

3、经评审,满足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评审价格(经算术校核的总报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由最高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高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5、如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将所有响应人的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最先接受底价的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全部响应人均低于底价且不接受底价,则本次采购失败。

6、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10、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以及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06日10时至2025年8月14日10时。

2、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14日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已注册为“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报价人、潜在投标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未按法规、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署名异议提起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 异议书未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以自然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未经异议提起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授权代表人没 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5)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6)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7)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8)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

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9)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0)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8楼804室

联系人:梁 工 ,联系电话:020-89202616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情形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及其属下企业招投标或采购活动资格。

八、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异议提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8楼813室

联系人:梁 工

电话:020-89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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