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型材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ZX416/01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项目及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生产运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规模: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柴油液相加氢分馏塔改造项目、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10万吨/年 EVA装置扩能至 14万吨/年项目、8万吨/年炭黑项目)等和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含检维修、技改技措项目等)型材的需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 招标项目: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型材采购框架协议货物名称及数量:型材采购框架 2年服务期。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 2家中标人(一主一辅)。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协议内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采购订单或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主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辅选供应商。主选供应商供货范围:2025-2027年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项目所需物资;辅选供应商供货范围:2025-2027年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生产运营(检维修、技改技措项目)所需物资。主要技术规格:型材,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黑龙江大庆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交货期:订单下达后 30天内交货。(如有调整,具体交货期应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整体框架服务期限:2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本项目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和流通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3.2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 业绩要求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则要求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 1项型材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业绩需提供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汇总表内应包含对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金额(不含税金额)、标的物金额、日期、买方等信息,以便查询核实。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订单金额、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主合同及各下属订单明细。若发票未显示具体明细内容,则必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应税劳务清单或销货清单。以上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4 信誉要求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平台查询相应信息,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5 其他要求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3.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7月 0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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