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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唐成元、刘帮玉,余梅房屋租赁合同
未终止
:2025-06-2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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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分公司琵琶支局租赁办公室、异地就职干部(李沙、陈钟)租赁住宿、异地工作员工姜启淦租赁住宿项目采购公示
富顺分公司琵琶支局租赁办公室、异地就职干部(李沙、陈钟)租赁住宿、异地工作员工(姜启淦、宋延旭)租赁住宿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 富顺分公司琵琶支局,无自用房。需租赁房屋用于分局驻地办公室使用。租入地址:琵琶镇河堰新街2栋2-302;面积:建筑面积126.25平方米,租金为16800元/年(每平方米单价:11.08元/月),青杠林分局周边价格为每平方米12.39元/月;租赁期限24个月: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2、根据公司中电信自贡〔2022〕139 号 [关于明确到县公司异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无自有房产的,公司可以通过有周转房及租赁房屋安排居住,富顺无自有周转住房,只能向外租赁住房来解决异地干部李沙和陈钟2人居住。,此次租赁位于釜江大道富义小区4栋402号住房,是新租,租赁面积117.61平米,租赁价格1740元/月,单价14.79元/平方米,年租金20880元,该房屋同路段房屋市场价为每月每平方16.99元,租赁期限24个月: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3、公司中电信自贡〔2022〕139 号 [关于明确到县公司异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无自有房产的,公司可以通过有周转房及租赁房屋安排居住,富顺无自有周转住房,只能向外租赁住房来解决异地员工姜启淦居住。此次租赁位于西城壹号16栋1805号住房,是新租,租赁面积39.41平米,租赁价格650元/月,单价16.49元/平方米,年租金7800元,该房屋同路段房屋市场价为每月每平方16.6元,租赁期限24个月: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二、直接采购原因:
符合具备不招标条件或无法通过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包括房屋、土地购置和租赁、管道及纤芯等网络资源购置和租赁、特殊检测、水电气引入等的采购事项。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琵琶支局办公室:唐成元 异地干部(李沙、陈钟)住宿:刘帮玉 异地员工姜启淦住宿:余梅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tal/ctscP{**tal)[A1]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本采购公示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电话:18990065386
邮箱:18990065386@189.cn
地址:富顺北湖南路188路
邮编:64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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