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5-06-26 |
详细内容:
|
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6-26
正文
正文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方案(标段编号:XJBBFA20250616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估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方案
服务
人/天
600000
乌鲁木齐
2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乌鲁木齐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考察供应商2023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合计金额为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2倍及以上的得满分,业绩合计金额为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1.5(含)-2(不含)倍得4分,业绩合计金额与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1(含)-1.5(不含)倍得2分,业绩合计金额小于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不得分。(按照标包估算金额计算)
注: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4)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5)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6)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加询比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提供证明材料按满分计取。
(7)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10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邮 编: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沈洁
联 系 人:
刘晓雨
电 话:
18040761160
电 话:
1813088961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
45050160485100001383-001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方案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方案(标段编号:XJBBFA20250616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估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新疆电信云中台对讲平台安全改造及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方案
服务
人/天
600000
乌鲁木齐
2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乌鲁木齐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考察供应商2023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合计金额为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2倍及以上的得满分,业绩合计金额为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1.5(含)-2(不含)倍得4分,业绩合计金额与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1(含)-1.5(不含)倍得2分,业绩合计金额小于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不得分。(按照标包估算金额计算)
注: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4)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5)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6)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加询比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提供证明材料按满分计取。
(7)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10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邮 编: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沈洁
联 系 人:
刘晓雨
电 话:
18040761160
电 话:
1813088961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
45050160485100001383-001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6-26 1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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