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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工务段防洪风险评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GKZHXJW-06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工务段防洪风险评估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嘉峪关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5年成本及安全生产费相关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9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包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税率6%)
1
嘉峪关工务段防洪风险评估项目(二次)
项
1
38.16
投标保证金:7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评估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地质灾害评估甲级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安全、质量好,并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3.2.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工程投标。
3.3.中标后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5.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5.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5.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6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5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至2025年 6 月 2 日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5年 6 月 2 日 20 时 00 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ljgsfwzc@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嘉峪关工务段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火车站站前路一段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937-597211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gsfwzc@163.com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异议受理方式
9.1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495076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2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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