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二标段土建部分)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二标段土建部分)”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 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疑一: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补遗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76447.74元(大写:柒佰捌拾柒万陆仟肆佰肆拾柒元柒角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25240.43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将招标文件中“《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修改为:《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渝建管〔2024〕38号)。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 5 月12日 9 时 00 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印章):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 月17日
[50011120241230002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02二标段图纸-土建挂网版2025.4.8(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