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仲裁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仲裁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FGY-FW-GKJT-25-1207交货/服务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以代理律师收到裁判文书(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等)或者委托人结案说明书的日期作为服务终止的时间。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及项目所在地供货范围:接受采购人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提出解决方案;负责起草、拟定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拟定诉讼策略和方案等。质量要求:合格。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1)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加盖服务商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及拟派律师团队五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受过律师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提供律师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执业律师经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团队负责人曾经办过政府机关建设工程案件至少一件。2)投标人团队须具有至少一名有建设工程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其团队的项目负责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十年。(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码、硬件特征码、联系人信息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不得处于中核集团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4)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5)其他应答人承诺函中事项。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仲裁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薛工电话:010-82399402传真:电子邮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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