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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告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号站红线段)综合管廊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告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号站红线段)综合管廊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4-17
详细内容:













豪丹路

(津海大街至容城1号站红线段)综合管廊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豪丹路

(

津海大街至容城

1

号站红线段

)

综合管廊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豪丹路

(

津海大街至容城

1

号站红线段

)

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容改发投资字

[2025]1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豪丹路

(

津海大街至容城

1

号站红线段

)

综合管廊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豪丹路

(津海大街至容城1号站红线段)综合管廊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管廊全长约350米,综合管廊起点与

S333

路现状管廊最北侧电力舱相接,采用顶管方式斜穿通过津海大街与豪丹路相交路口,共顶进两根顶管,顶管内径均为

2.4

米。顶管段工程范围约

75



(

含始发井、接收井

)

。顶管段往西为综合管廊标准段,采用明挖方式施工,标准段工程范围约

275

米。综合管廊顶管段与标准段的入廊管线均为

24



10kV

电力电缆、

6



110kV

电力电缆。实施内容包含管廊主体工程设计

:

附属工程设计、辅助工程设计

;

包含管廊基坑开挖范围内的现状管线迁改及恢复、现状交通安全设施的拆除及恢复。包含管廊施工完毕后对开挖破除的路面、路缘石、路面标线、交通标志的恢复

;

不包含入廊的电力电缆





























4)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273.22











































5

)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

















为其缴纳



































2025年至少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

















材料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承担过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执业时的业绩均可)



































4)财务要求:













提供

















20

















21



































202

















2、2023

















年度或成立至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投标人未上传软件版工程量清单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4



























18



























0

















0





























00



























00





































202

















5





























5



























8





























9































29































59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数字证书

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5

























8

























9

























3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无。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









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8









.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容城县容美路

2号























联系人:











侯占龙























电 话:











0312-561890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系人:















孙晓亮































电 话:













0311-83086907、15612177217

























电子邮件:















391275087@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0312-5675633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2014.













312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0312-5675633























10.15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亮





















联系电话:

15612177217





















电子信箱:

391275087@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容城县改革发展局,电话:

0312-5612532













,邮箱:

5697210@163.com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6

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10.1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5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8

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施工单位尽快登录

http://203.110.221.107:8081/SzjsCustom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

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

0

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包括实时更新)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0

进行咨询。





















10.1













9













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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