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重庆市全站仪询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5-04-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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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全站仪询价采购公告内容: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站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询价人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全站仪采购项目(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公司概况: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交长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集勘测设计、咨询、评估、技术开发和推广服务于一体的市内唯一水利水电行业甲级勘测设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营范围覆盖水利水电、电力、建筑等行业的规划、勘察、测绘、设计、咨询、评估、监测、科研、工程总承包等多个方面。
2.2询价内容:全站仪4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需求一览表。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及供应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生产厂须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设备采购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至今)至少有3项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4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5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7 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最高限价为12.8万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设备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1)出厂价:出厂提货价。
(2)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设备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首次外检试验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备品备件费、其他随机配件、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机械设备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增值税税金。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考查施工现场,运输路线及施工现场存放设备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3)含税落地单价
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调整。
4.2支付方式
4.2.1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审批完成后1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70%,三个月内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过质保期(质保期1年)后1个月付至100%。
4.2.2中标人于每次付款前15日到需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提供正式发票。需方在取得中标人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卖方应充分理解买方资金情况,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进行索赔,就货款支付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3需方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或因公司规模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化,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4.4质量要求
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4.5其他要求
4.5.1 质量或服务问题,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5.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5.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5.4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要求,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4.6履约担保
不设履约担保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4 月 14日 14时 30 分至 2025 年 4月 17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2025年 4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包含PDF格式扫描件,否则视为投标文件不满足形式要求),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9146003247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全站仪询价采购文件.doc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超声波探伤机 全站仪 4 台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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