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28号16栋1-3-2房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重庆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28号16栋1-3-2房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5-04-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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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延时的除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10519/rm_qindex.shtml,用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28号16栋1-3-2房屋。拍品介绍:该标的位于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28号16栋1-3-2,所在小区为“上城华府”,房屋建筑面积为132.34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为110.53平方米,该标的位于名义层第3层,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室内已装修。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协议价:690000元,起拍价:69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易立特拍卖安排。重庆易立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3-63067237,或登录易立特拍卖自助预约:http://yltpm.dscq.com,或关注“重庆易立特”公众号预约。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易立特拍卖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易立特拍卖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拍卖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手续。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4、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自住。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未接电话,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室内有老年人居住,交付存在一定困难。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的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3、据易立特工作人员向物业了解到,该标的物自2025年1月(含)起至2025年4月(含)欠物业费688元(具体金额请自行前往物管中心核实)。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竞买人现场查看标的物。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6、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拍卖人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0、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11、法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12、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834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14、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15、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易立特拍卖咨询电话:023-63067237。易立特拍卖自助预约网站:http://yltpm.dscq.com。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482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44564110。重庆潼南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客服:023-63088881转1 附:执行裁定书、定价依据。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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