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全国招标信息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2025-2026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房屋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2025-2026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房屋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5-04-14
详细内容:

冀东油田2025-2026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房屋检测技术服务


冀东油田2025-2026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房屋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6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房屋检测技术服务冀东油田新能源事业部(供电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所在地 。

2.2项目规模:为完成新能源开发任务,新能源事业部积极开发外部市场,其中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需要对屋顶承载力、荷载情况进行第三方检测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依据,需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招标人下达委托之日起10日,出具荷载报告(附计算书)、加固方案及概算等资料。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估算金额:估算金额:2025年度预估70万元,2026年度预估80万元,预估金额约150万元含税,含9%增值税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结构图纸测绘(按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现场、拍摄照片、测量建筑及结构尺寸、根据现场勘察资料测绘建筑的结构图纸等内容。

(2)结构荷载计算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结构图纸、现有荷载、房屋使用情况和结构现状,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光伏安装要求,并出具荷载证明报告(并附计算书)

(3)针对结构荷载不满足光伏安装要求的项目出具结构加固方案及概算,加固方案需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出具,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 个标段。

3.3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个单体容量不小于1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结构荷载检测业绩(以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为准)。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书, 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资质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3.5检测设备要求: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检测鉴定需求(至少包括回弹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测距仪、碳化深度测量仪、电子经纬仪、涂层测厚仪等)。需提供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证明。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工程类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③承诺自202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3.7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8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10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4日18:00:00至2025年04月21日10:00:00,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U-key的相关通知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详见附件)。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基本户付款由于银行结算制度问题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刷新订单状态而影响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9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4.10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103。

4.11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标函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注:如投标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请务必在开标结束后次月底之前登录投标人在系统平台填报的邮箱获取电子发票(因邮件不排除被拦截情况,请同时查看网关或垃圾邮件,超过一个月时限邮箱系统的拦截邮件将无法获取,请及时查取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4月28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交1.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支付。采用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的,应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操作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未将资金成功划入投标项目(标包)的,视为未递交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详见附件)。

5.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上传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将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招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0室

联 系 人:管女士邮政编码:063004

电 话:0315-8768980电子邮件:guanlei@petrochina.com.cn

汇款确认联络人:王女士 电话:0315-8768689

电子邮件:3856851783@qq.com(优先使用)或wjy0808@petrochina.com.cn

开具发票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8766103

电子邮件:kfjs_zyl@petrochina.com.cn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9.技术支持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操作指南和其他帮助渠道:

http://ebid.energyahead.com/wps/portal/ebid/wcm_search/czzn_search

投标人用户手册及UKEY办理流程等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广西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等印制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办案设备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培训教材编制及出版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大悟县中医医院采购多功能X射线高频胃肠系统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沙县富口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通用阀等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省广告发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省团风县黄湖移民泵站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吉林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年通化地区底层网集成施工第二批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全国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