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青山区武钢厂区各餐厅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原则:按未税价竞价,总价最低中标;报价时必须标明正确的税率,价格执行周期为1个月,送货时间4月21日到5月20日;
2、供方需自备冷链配送车辆,车辆及人员应符合武钢厂区进入标准;每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7点前按需方订单计划送货至指定餐厅(厂内及厂外),送货时必须提供与配送原料(物资)相关的质量检测证明;
3、配送完毕后应及时与需方主管部门对账,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4、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与采购需求一致,且符合生产规格及质量要求,有效保质期不得超过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期限,否则必须作退、换货处理并接受公司考核;若不能提供产品(或提供产品达不到要求),经公司审批后由次低价供应商执行;
5、供方必须遵守需方各项管理要求及规定:供货期间,原料品质要求、价格维持恒定,如供方提出价格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合同的,双方经过协商后,供方仍坚持选择终止合作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采用;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一次付清;
7、本询单数量为一月计划预估数量。
四、技术条款:
供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供方应具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供方须提供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及《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方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供方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猪肉有效的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
(4)供方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冷鲜肉供货业绩。
需提供和大型企业相关业绩合同或协议扫描件等业绩证明。
(5)供方具有分拣、包装、配送场所,分拣场地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6)供方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供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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