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邀请函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四海物流有限公司就其所属
四海物流仓储一体化系统二阶段建设项目,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编号:P-DY-25-000317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4 08:00
三、报价有效期:2025-07-13
四、最高限价:150000元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四海物流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胡云
八、采购标的名称:四海物流仓储一体化系统二阶段建设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仓储一体化系统二阶段建设
1
项
6%
合同签订完成1个月内完成建设开发
梅山保税港区港航路2号
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中选单位向业主方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方收到前述发票后支付中标单位95%的项目实施费,剩余5%的项目实施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业主方确认,在质保期内确未发现质量问题,设备运行正常,业主方应当凭报价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将质保金无息付给中选单位。)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选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2、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港航路2号。3、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4、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5、此单仅为询价,实际以合同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6、报价单位需要相关资质。7.此单采用总价最低者中选。8.检测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9.上传的报价单必须盖章,并与平台电子报价一致。
邀请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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