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方向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京方向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XJGXX-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南京方向物业服务采购
本项目建筑及道路绿化总面积月31000平方米,拟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包括安全保卫服务、绿化美化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服务、水电气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消防检查及安全设施维护。
项
1
江苏省南京市
1-3年(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正式签订时间为准)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最高限价:99.00万元;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04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642487110@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4月30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代理机构)
(一)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14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室)。
八、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一)踏勘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二)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8750745799
(三)踏勘地点:由踏勘联系人指定。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夏先生
办公电话:0501-889885
移动电话:153710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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