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补遗通知(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补遗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技术性能(20分)
| 变频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满足二级能效得4分,一级能效得5分。同一设备能效加分不累计。(对应中国能效标识网产品类型:冷水(热泵)机组 2024版)
满足二级能效得4分,一级能效得5分。同一设备能效加分不累计。(对应中国能效标识网产品类型:冷水(热泵)机组 2024版)
(制冷量≥1214kW)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组本项共计20分。
(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com.cn/indexEnergy)产品备案查询截图,须体现能效等级、制冷量(如有要求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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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技术性能(20分)
| 变频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满足二级能效得4分,一级能效得5分。同一设备能效加分不累计。(对应中国能效标识网产品类型:冷水(热泵)机组 2024版或冷水机组2015版)
满足二级能效得4分,一级能效得5分。同一设备能效加分不累计。(对应中国能效标识网产品类型:冷水(热泵)机组 2024版或冷水机组2015版)
(制冷量≥1214kW)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外机组本项共计20分。
(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com.cn/indexEnergy)产品备案查询截图,须体现能效等级、制冷量(如有要求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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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如有)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资格声明。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自拟)。(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1.1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诺。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如有)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资格声明。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诺。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4月16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50000120241008001010401].CQCF 0401重庆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补遗通知(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