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问题答疑作如下澄清:
一、答疑部分
提问内容1:专家怎么构成,有业主专家吗?
答:按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内容2:提供建筑工程业绩,因为新建和改建的施工部署、施工工序完全不一样,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应该为与本项目修建性质相符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加分业绩是不是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
答:技术方案评审中,要求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项提供的类似业绩应该为与本项目修建性质相符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要求为近5年。
提问内容3:技术部分的项目经理的证书是否应该在相应的网站截图显示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才能保证投标人资料的真实性,并提供中标在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此佐证证书的真实性。
答:技术部分的项目经理的证书以招标文件为准,证书要求为近5年获得,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提问内容4:技术部分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否应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显示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才能保证投标人资料的真实性,并提供中标在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此佐证业绩的真实性。技术部分的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是否应该提供中标在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此佐证业绩的真实性。
答:技术部分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预中标单位要对其上报材料重点进行复核,发现问题一律进行依规处置。
提问内容5:技术部分中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员是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安全员、质量员等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承诺人员是同一人?并且如果中标人中标进场施工的管理人员与以上人员必须是同一人?
答:技术部分中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员是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安全员、质量员等与投标人须知中的承诺人员是同一人,并且中标人中标进场施工的管理人员与以上人员必须是同一人。
提问内容6:合同里专项条款第16.2.2中第17条,业主单位是否严格考勤并进行处罚?建议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进行该条进行单独进行书面承诺。
答:合同里专项条款第16.2.2中第17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严格考勤执行。
提问内容7:投标人须知中其他第7条,为了保证投标人公平公共,是否必须按投标人员进场,如果进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是否加大处罚金额,因为在核实投标人员的时候已经签订了正式的施工合同,没有取消中标人资格的说法了,所以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和提高违约金,达到公平公正。请问招标人如何考核投标人进场管理人员一定与投标人员相符,并严格执行违约责任?
答:进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按照合同约进行执行
提问内容8:本项目技术方案评审中,要求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项,写的是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此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业绩,还是必须要老旧小区改造业绩。
答:提供的类似业绩应该为与本项目修建性质相符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二、补疑部分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经理资格业绩“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1项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获得过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或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励证书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调整为:“近5年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类似业绩应该为与本项目修建性质相符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1项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近5年获得过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或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励证书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1项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调整为:“近5年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类似业绩应该为与本项目修建性质相符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1项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同时对工程量清单个别单价进行了调整,以本次澄清公告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本澄清文件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部
2025年4月1日
[5000012025032102509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