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03527
二、采购单名称:综保区码头轨道吊驾驶室前玻璃安装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2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6-20
五、最高限价:13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李晓波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957229319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综保区码头轨道吊驾驶室前玻璃安装项目
1
项
13%
7个工作日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详见公告备注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按照合同内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2、维修内容:轨道吊驾驶室前玻璃更换安装。3、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4、上传盖章版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5、报价单位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盖章上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履行的、或经质疑,招标人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7、本项目为年度项目,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最终维修总价不超过采购最高限价。8、若税费非13%,须重新注明税率,否则税率为13%。9、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10、进场施工承诺函须盖公章上传。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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