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03532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工程基坑补勘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9 16: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6-17
五、最高限价:6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杨兴宇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357463180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 提升改造工程-码头水回收处理工程基坑补勘
1
项
6%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地勘外部作业、外部作业后8天内提供勘察报告
宁波镇海港区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提交全部勘察报告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十二、其他内容: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2、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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