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高品质再生水裕华热电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高品质再生水裕华热电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备字〔2025〕1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高品质再生水裕华热电工程项目-工程检测
2.2最高限价: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指导价》(2020版)收费标准的55%计取。
2.3采购范围:(1)见证取样检测:(2)使用功能检测:(3)主体结构检测:(4)拉拔实验(5)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试验检测标准和规范。
2.6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楼底村西南,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桥东污水处理厂现状空地内。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3月20日17时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4日9时2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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