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盛片区长租公寓(2021年批次)龙兴15#、18#楼装修工程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龙盛片区长租公寓(2021年批次)龙兴15#、18#楼装修工程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
你好,请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中反映“工程类别”的,我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均没有文字直接体现。能否通过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来体现“工程类别”?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的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二、补遗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中方式三由“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2万元整(人民币)”改为“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整(人民币)”
招标人: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1年8月26日
[50000120210817019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