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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6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站地下出站口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站地下出站口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铁科信函〔2020〕8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呼和浩特站地下出站口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消防检测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站地下出站口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消防检测单位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站
2.2 主要工程数量:
呼和浩特站地下出站口改造工程项目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安全检测等。如控制柜、配电箱、 消防供水系统、通风、火自报、消防栓及消防器材等,具体检测内容以现场核量为准。
2.3 消防检测费用:合同价。
2.4.消防检测时间:12个工作日。
5.对消防检测单位的要求
1.投保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单位(提供网站基本信息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负责人员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6.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6.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第三方审价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7日17:00时前,通过局域网零小择优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并现场向招标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7.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9)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10)消防检测方案。
(11)财务状况证明。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9号呼铁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楼413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程鹏
电 话:0471-2244604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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