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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8-23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发布,2021-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标编号:A320682034200025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6820342000254项目名称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A3206820342000254001001标段名称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9月13日
工程类型设计
公告信息

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中山西路以北、科技路以东、滨河南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总面积26680平方米。根据《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文件要求,新规划设计的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制为15年。学前教育2轨(启音、启智各1轨)6个班;义务教育3轨(启音1轨,启智2轨)总共27个班;高职教育2轨(启音和启智各1轨)6个班,共39个教学班。学校拟建楼房六幢,包含学前教育楼、启音教学(听障儿童)/行政办公楼、启智教学楼(智障儿童)、高职及康复楼、学生及单身教师公寓楼、食堂/体育馆/大礼堂综合楼。除学前教育楼以外,其他每幢楼建议建5层,各功能室与启音教学(听障儿童)/行政办公楼、启智教学楼(智障儿童)、高职及康复楼融合设置,建筑面积大约22398平方米,操场占地面积6302平方米。

其中,学前教育楼单独设计,按照幼儿园设计要求,体现学前教育特色,既相对独立,又与其他建筑有机融为一体。个性室设计在学前教学楼内。

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各室面积参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高职教育部参照义务教育初中部要求设计。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1.6亿,工程设计费约184万元。

2.1.4工期要求:5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在方案深化设计审批通过后15 天提交扩初设计成果,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出具正式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156-2011)》、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 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1)地质、水文勘察;(2)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涵盖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等);(3)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监测方案、实施、报告等所有内容;(4)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5)绿色建筑。指整个地块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以及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所做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工作;(6)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人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7)二次深化设计(含深化装饰装修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蓬、幕墙等),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8)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内容)。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所提供的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

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

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反映的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不一致的以设计合同为准。

⑵本工程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4.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精神。

3.4.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 4 月 1 日至2021 年 6 月 30 日的缴费明细。

3.4.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日至2021 年 9 月 13 日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9 月 13日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红星村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92168488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513-87786606





    2021年 8月 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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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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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特殊公告[0]

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中山西路以北、科技路以东、滨河南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总面积26680平方米。根据《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文件要求,新规划设计的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制为15年。学前教育2轨(启音、启智各1轨)6个班;义务教育3轨(启音1轨,启智2轨)总共27个班;高职教育2轨(启音和启智各1轨)6个班,共39个教学班。学校拟建楼房六幢,包含学前教育楼、启音教学(听障儿童)/行政办公楼、启智教学楼(智障儿童)、高职及康复楼、学生及单身教师公寓楼、食堂/体育馆/大礼堂综合楼。除学前教育楼以外,其他每幢楼建议建5层,各功能室与启音教学(听障儿童)/行政办公楼、启智教学楼(智障儿童)、高职及康复楼融合设置,建筑面积大约22398平方米,操场占地面积6302平方米。

其中,学前教育楼单独设计,按照幼儿园设计要求,体现学前教育特色,既相对独立,又与其他建筑有机融为一体。个性室设计在学前教学楼内。

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各室面积参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高职教育部参照义务教育初中部要求设计。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1.6亿,工程设计费约184万元。

2.1.4工期要求:5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在方案深化设计审批通过后15 天提交扩初设计成果,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出具正式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156-2011)》、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 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1)地质、水文勘察;(2)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涵盖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等);(3)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监测方案、实施、报告等所有内容;(4)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5)绿色建筑。指整个地块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以及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所做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工作;(6)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人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7)二次深化设计(含深化装饰装修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蓬、幕墙等),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8)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内容)。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所提供的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

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

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反映的工程规模、时间等内容不一致的以设计合同为准。

⑵本工程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4.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精神。

3.4.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 4 月 1 日至2021 年 6 月 30 日的缴费明细。

3.4.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日至2021 年 9 月 13 日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9 月 13日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红星村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92168488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513-87786606





    2021年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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