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第二标段)-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偃师,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偃政采2021【2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200】 |
|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2021年08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2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第二标段 | 监控改造 | 郑州市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大学科技园东区创新园5号楼E座5层33号-1 | 46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黄文彬、赵瑞丽、徐鹏飞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6,945.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偃师市 |
| 联系人:田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43557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小区6栋1913-1914室 |
| 联系人:任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6680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435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