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完成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2.2招标范围:影像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服务期限:36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照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 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出具投标人上一年度(2020 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 供财务报告,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的财务报表(盖公章)或资信证明】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 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3至2021-08-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 79 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的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4、出具投标人上一年度(2020 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 (盖公章)或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人2020年8月1日至 2021年8月1日不少于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缴税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以上资料报名现场核验原件,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3 14:30 ,地点为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 79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地址:
| 霸州市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44室-59(集中办公区)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301700
|
联系人:
|
周斌、任向东
| 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0316-3292589
| 电话:
| 1773366255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