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专路(恒祥大街-永华大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2562001001,
金专路(恒祥大街-永华大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专路(恒祥大街-永华大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保发改投资【202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保定市金专路(恒祥大街-永华大街)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2.2 建设地点:保定市金专路(恒祥大街-永华大街)2.3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989.328米,包括道路主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附属设施(路缘石、盲道、坡道、检查井、树池、雨污水、照明)、交通组织(港湾式停靠站、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路边停车)、绿化(绿化分隔带、人行道通槽绿化)等方面内容。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5 计划工期:17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18日 。
2.2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负责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负责完成项目前期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报建审批备案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注册在施工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3.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业绩要求:自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 1 项市政道路类的EPC总承包业绩。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成员应由一家设计企业、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3 09:00至2021-08-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传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路88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北三环阳光北大街3225号阳光盛景A2-1-701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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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腾
| 联系人: | 李云 |
| 电话: |
13582281122
| 电话: | 1503129988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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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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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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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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