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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蔡甸蔡甸街办事处蔡甸区蔡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楼(二楼部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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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蔡甸蔡甸街办事处蔡甸区蔡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楼(二楼部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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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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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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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蔡甸街办事处蔡甸区蔡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楼(二楼部分)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8-22 06:32|发布单位:武汉中际宏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09|项目监管地:蔡甸区|
【项目概况】
蔡甸区蔡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楼(二楼部分)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HY-2021-CD-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83162-2749
3、项目名称:蔡甸区蔡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楼(二楼部分)维修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3.593921(万元)
6、最高限价:83.59392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二代)、职称证、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连续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的网址、账号及密码);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连续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的网址、账号及密码); (4)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以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网上自查,提供网页版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下载完整无不良报告;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7)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如由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报名时请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的电子证照,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网址:)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蔡甸蔡甸街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15997462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中际宏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大集天鹅湖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027-69162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银
电话:027-69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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