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2021]0471(招标文件编号:FS[2021]0471)
二、项目名称:绥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劳务派遣后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绿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华辰名苑二期3号楼3单元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28.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黑龙江省绿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绥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劳务派遣后勤服务 | 绥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劳务派遣后勤服务 | 1、在服务期间,中标公司必须做好派驻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若在服务范围内,发生劳动争议或生病、人身事故以及意外死亡等情况的由中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保洁人员由中标公司统一划分安排工作区域,穿好工装,配领工具后进入保洁场所实施保洁。 3、保洁人员使用的日常工具、清洁用品等,由中标公司自行提供。 4、中标公司定期安排大扫除,每月安排1次彻底的大扫除,安排在双休日实施。 5、中标公司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单位同意。 6、中标公司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7、派驻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8、派驻保安人员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统一着装,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禁止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逗留。 9、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向公司报告,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10、派驻保安人员要爱护办公、防火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 11、中标公司要安排专人对保洁、保安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员工指导、督促、教育。 | 合同签订起一年(1+1+1) | (一)保洁服务 1、办公楼门厅、大厅地面保持洁净光亮、无污渍、无水渍、无明显脚印、无痰迹、无垃圾。 2、门厅、大厅内的其他部位,如理石墙面、柱面等保持光亮、整洁、无灰。 3、门厅、大厅玻璃大门保持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完好无损。 4、公共区域门窗、玻璃、窗台,确保门窗玻璃清洁光亮、无水迹、无手印、无污渍。窗台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纸屑、无烟头。 5、公共区域墙面洁净、无灰尘、无脚印、无污垢、无蛛网。 6、各楼层走廊地面保持洁净、无明显积水、无明显污垢、无明显垃圾。 7、会议室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会议桌椅摆放整齐,每次开会后及时打扫。 8、卫生间、洗手间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明显积水、无明显污垢、无明显垃圾,台面无明显积水水渍,便池无明显污垢,手纸篓保持无污渍表面干净。 9、洗手池、拖把池无污垢、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如遇到下水堵塞及时疏通。 10、垃圾清理,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垃圾桶保持内外干净、无污迹、无臭味。 11、楼梯地面保持无纸屑、无水渍、无灰尘;楼梯扶手、护栏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 12、公用电梯保持电梯门光洁明亮,电梯内四壁地面干净、整洁。 13、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花木保持盆内无杂物、托盘干净、无污迹、水垢、定期浇水。 14、院内地面及草坪做到无垃圾、无烟蒂、无纸屑。冬季及时清理院内积雪。 15、地下停车场保持车辆畅通,无堆积垃圾及杂物,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二)万能工服务 1、对办公楼水、电等设备设施定期检修。 2、对办公楼照明、门窗、墙面、地面、玻璃、上下水等方面的小修小补。 3、定期修剪院内草坪。 4、能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保安服务 1、负责办公楼(包括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楼或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负责办公楼内各单位报纸、刊物、信件的接收分发工作,严禁其他人乱拿乱动。 3、对出入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按要求进行询问并登记,严防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推销业务或随便行动出入,维护办公楼和院内的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4、熟悉办公楼内各单位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外来办事的车辆、人员在上班前、下班后和公休日期间不得进入办公楼和院内,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院内。 5、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单位科室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报告。 6、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办公楼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办公楼和院内。 7、严守大门,办公时间对进出机关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履行询问登记制度,非办公时间关闭大门。 8、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采购单位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9、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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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野、解娟、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3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红星西街151号
联系方式:衣先生 0455-871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51-86210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6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