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7 15:59|发布单位: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30|项目监管地:江陵县|
【项目概况】
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地下车库旁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CG-2021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1〕XM02900号
3、项目名称: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万元)
6、最高限价:35(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公司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提供编制单位诚信档案界面网络截图);(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地下车库旁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
3、方式:
现场不记名方式购买(不办理邮购),各潜在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购买凭证将作为磋商现场的入场资格,请妥善保管)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地下车库旁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地下车库旁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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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维护中心(江陵县公用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系方式:15926508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
联系方式:13100795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莉
电话:1310079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