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改造工程(老站营房改造)(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7 20:25|发布单位: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30|项目监管地:房县|
【项目概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改造工程(老站营房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SY21-014Z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811
3、项目名称: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改造工程(老站营房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199.275295(万元)
7、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改造工程(老站营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真实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须具备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取得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公布的诚信登记动态评价A级;(5)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和人员详情注册信息”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3、方式: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须是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进口产品审批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城关镇房陵东大道51号
联系方式:1509808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19-812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19-812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