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 | 徐飞星 | 注册建造师:赣2361415475060150385 | / | / | 5227317.23 | 无 | 90.29 | 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个年度内合同服务评价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可续签第2年度服务。第1个年度内若出现两次服务质量事故的及服务评价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选取服务单位。 | 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 无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 1、在过去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工程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2.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4.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5.未有商业贿赂记录;6.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 1.井冈山夏坪至睦村高速公路保洁服务 2.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2016-2017年保洁服务工程 3.吉安绕城高速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 1.井冈山夏坪至睦村高速公路保洁服务 2.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2016-2017年保洁服务工程 3.吉安绕城高速公路保洁服务项目;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