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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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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公安局甘蔗派出所办案侦查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18:17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29.9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湘杰 郑凤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65207
采购单位
闽侯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祥鑫 1588006521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湘杰 郑凤 0591-83765207
附件:
附件1
福建恒越景家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350121]FJHF[GK]2021005(招标文件编号:[350121]FJHF[GK]2021005)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甘蔗派出所办案侦查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恒越景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518号(福州福惠工艺品有限公司内)
中标(成交)金额:29.9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建恒越景家具有限公司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恒越景
HYJ-001、HYJ-002等
1(批)
299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杨祥鑫评审专家:王晓玲,乐智慧,钱红,李南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所列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8%,代理费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收取。(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 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情况:
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其中江西元正木业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为非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资格审查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江西泉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资信证明材料有注明“复印无效”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非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表2中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b点的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审,其中江苏泰瑞安家具有限公司未对招标文件商务条件条款(支付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做出明确响应,商务评审不符合,其余报价人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杨祥鑫 1588006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贺湘杰 郑凤 0591-8376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湘杰 郑凤
电话:0591-8376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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