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生产部热厨房灶台、清真间厨房灶台、员工食堂灶台清洗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生产部热厨房灶台、清真间厨房灶台、员工食堂灶台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100558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清洗次数、限价或预算:4万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计清洗次数
| 单次清洗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1
| 灶台清洗
| 次
| 4
| 1万元
| 灶台26米、烟灶12个、烟道26米、风轮6个、净化器1台、运水机1台、吸风机3台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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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联沈阳分公司生产部热厨房灶台、清真间厨房灶台、员工食堂灶台清洗服务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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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以邮件方式发送的文件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询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 其他要求:提供合格检验、检疫证明报告
2.9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2日8 时30 分至2021年6 月24 日17时30 分
报名时间:2021年6 月22日8 时30 分至2021年6月28 日15时30 分
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接受邮寄,但以采购方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2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2);
(3)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3.3竞价文件获取:
采购人在收到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询价文件。
3.3.1 所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5 年内不得参加南航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4、现场踏勘时间
4.1采购人将在2021年6月29日9时整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4.2现场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0号177栋(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供部
邮编:11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先生024-89392530
EMAIL: baif@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