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环校东路尚武路等道路沥青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MZZJ[CS]2021006-1)
一、项目编号:[3500]MZZJ[CS]2021006
二、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环校东路尚武路等道路沥青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MZZJ[CS]2021006-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948(自贸试验区内) | 193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MZZJ[CS]2021006-1 包1
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 (元) |
1-1 | B0899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福建警察学院环校东路尚武路等道路沥青项目 | 30 | 项 | 王虞文 | 闽2352019202003000 | 1935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登霖 (包1) |
评审专家: | 李孝成,朱昌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帐户: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51008010018150009287;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MZZJ[CS]2021006-1 包1 :16545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长洋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福建省北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其纸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2-(3)-⑥-b条款“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的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13178115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转80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黄木绵、游秀敏
电话:0591-87677863转802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