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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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06-21 10:55:00 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和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和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定发改法【20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建设范围为尹家溪镇、桥头乡、罗水乡,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在四都坪乡 。
2.2 建设规模: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在尹家溪镇、桥头乡、罗水乡、综合治理河长14.6KM,总投资约为5400万元;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在四都坪乡,综合治理河长5.8KM,总投资约为2100万元,两个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和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上限值为人民币210万元。
2.3招标范围:茅溪河永定区治理工程和深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地勘报告、概算书、地形图、治理河段的录像、重要地段和建筑物的照片等 。
2.4服务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送审稿,审查后,1个月内完成审定稿,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结束。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3 ü5□8年内(指 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ü1个 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高级工程师 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 7月15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电话:0744-8222297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111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189744999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冶金雅苑4栋1701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潘女士
电 话: 8222588/150744000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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