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2]BJ[GK]2021002(招标文件编号:[350122]BJ[GK]2021002)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中标(成交)金额:899.30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899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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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林 卢振沪 滕建华 林继春 郑林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1.1%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9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中“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以及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故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联系方式:郑工 0591-26464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标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B1楼3407标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雨鑫 0591-8367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雨鑫
电 话: 0591-8367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