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单位 |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1-06-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6-16 09:00:36至2021-06-18 17:00:36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18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超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4933001 |
采购单位 |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屏县宝秀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4933001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C栋81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58565003 |
body {text-align:center; p {text-align: left;color: black;font-family: 仿宋;margin-left: 60px; h2 {text-align:center; h4 {text-align:left;margin-left: 30px .divcss5{width:900px; align:center;margin:0 auto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R-BXZ-XFXCCYDL-GC
项目名称: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180
最高限价(万元):179.988973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经上级批准可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为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谈。
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5%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⑤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因重大劳动保证违法行为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建设工程领域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3信誉: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清晰截图;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清晰截图;2、近三年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记录;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近一年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一年未连续发生: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较大加一次一般生产事故;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并对上述情况进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6-16 09:00至2021-06-18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
方式: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进行现场确认
售价(元):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6-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CJR-BXZ-XFXCCYDL-GC)宝秀镇2021年幸福新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21 09:00 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屏县宝秀镇
联系方式:0873-493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C栋812室
联系方式:15758565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超
电 话:0873-49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