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丰台区基本支出_商品和服务支出美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改造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丰台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编号:JBZC2021_014203_302-JH0023-XM0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基本支出_商品和服务支出美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3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1_014203_302-JH0023-XM001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_商品和服务支出美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821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等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 网站(www.ccgp.gov.cn)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6-11至2021-06-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方式:
现场(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时无需提供资料)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2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6-2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与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 本项目公告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许可禁止转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周老师,6890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贾东敏、蒲晓芳,010-63509799-8112/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
电 话: 010-63509799-8112/8024
ZB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美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改造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