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12,截止日期:2021-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东丽区郊野公园北芦郊野段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JC-ZC21060010)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东丽区郊野公园北芦郊野段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C-ZC21060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丽区郊野公园北芦郊野段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21060010 项目名称:东丽区郊野公园北芦郊野段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9595万元 最高限价:97.0959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97.09595 | 97.09595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东丽区郊野公园北芦郊野段绿化养护 |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养护等相关内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1 年任 1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下半年至开标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提供开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 http://www.ccgp-tianjin.gov.cn/),否则后果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到 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8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信息:开户名: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银行帐号:1100000310120100170278。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人持未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人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采购代理留存)、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人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东丽区先锋路10号 联系方式:022-8437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联系方式:022-23786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朋 电 话:022-23786691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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