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产能建设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2021年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产能建设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X04-FW037-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西部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苏里格气田苏77、召51区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数据和相关资料以及苏77、召51区块截止2020年已取得的75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批复文件所涉及已经竣工的产能建设项目,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编制和评估、且配合甲方完成报审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过程中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报告表通过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协助甲方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2.1.1项目单位:西部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2.1.2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境内
2.1.3项目金额:93.93万元(含税)
2.1.4项目承办人:张世民 联系电话:0991-7890677
2.1.5用户联系人:王翔宇 联系电话:0477-3803912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对《苏里格气田苏77、召51区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数据和相关资料以及苏77、召51区块截止2020年已取得的75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批复文件所涉及已经竣工的产能建设项目,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编制和评估、且配合甲方完成报审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过程中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报告表通过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协助甲方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2.2.2计划工作量
苏77区块建设规划分布一览表
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 | 乌审旗 | 伊金霍洛旗 | 杭锦旗 | 鄂托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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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 | 608口 | 533口 | 28口 | 22口 | 25口 |
集气站 | 3座(苏77-1、苏77-2、 苏77-3) | 3座 | 0座 | 0座 | 0座 |
采气管线 | 745km | 653.1km | 34.3km | 27.0km | 30.6km |
集气支线 | 54.35km | 54.35km | 0km | 0km | 0km |
召51区块建设规划分布一览表
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 | 乌审旗 | 伊金霍洛旗 |
钻井 | 534口 | 374口 | 160口 |
集气站 | 3座(召51-1、召51-2、 召51-3) | 2座 | 1座 |
采气管线 | 664km | 482km | 182km |
集气支线 | 52.7km | 52.7km | 0km |
苏77、召51区块气井及其附属管线分布一览表(明细见附表)
项目名称 | 实际建设 | 乌审旗 | 伊金霍洛旗 | 杭锦旗 | 鄂托克旗 |
2009-2015年井口数 | 567口 | 453 | 80 | 32 | 2 |
2009-2015天然气管线 | 苏77区块387864.6m | 苏77-1站162647.10m | 苏77-2站121873.50m | 苏77-3站103344.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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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51区块191823.4m | 召51-1站109260.6m | 召51-2站8256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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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井口数 | 361口 | 237 | 116 | 5 | 3 |
2016-2018年天然气管线 | 苏77区块14604m | 苏77-1站5467m | 苏77-2站4343m | 苏77-3站479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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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51区块77152m | 召51-1站3716m | 召51-2站32636m | 召51-3站408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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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服务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2.4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2.2.5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最高上限价格;在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报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2021年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产能建设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最高限价表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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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产能建设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 万元 | 93.93 |
| 含税 |
1.以上价格含税;2.投标报价下浮后单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3.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提比例不低于1.5%。3.本项目签约金额按照中标单价的下浮比例或单价下浮率平均值,同比列下浮项目预计总金额确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实力的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下列平台的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
3.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查询网址是:http://www.gsxt.gov.cn/;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查询网址是:http://shixin.court.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 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二)服务及质量和技术要求
1.服务要求:近36个月具有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业绩,建设项目为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含净化)或煤层气开采工程项目。
2.技术标准
本次计划内要求评价项目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进行操作分析。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本服务应满足或超过下面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当出现几个标准或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新、最严格的描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发布实施;
《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1号;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4.技术要求:
4.1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是否详实,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等分析是否准确; 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
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有2人取得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且不得随意更换。
6.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需通过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受理和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协助甲方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7.验收方式:
中标方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视为验收合格。
8.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本项目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9.交付时间:
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并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计划95个工作日。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表,计划50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05日09:00:00至2021年06月20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开标之后,招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电子发票。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及时办妥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 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张世民 联系电话:0991-7890645
用户单位:西部钻探西部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联系人:王翔宇 联系电话:0477-380391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03室)
联系人:祖琳 电话: 0991-7890699 邮政编码:830026
电子邮件:zlinxz @cnpc.com.cn; (344174267@qq.com)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必须通过基本户转账到以下账号,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交易平台支付)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7.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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