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占地1087.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3.89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层教学楼一栋,框架结构,预算金额约620.00万元。
2.2项 目 编 号:21GCZJPY0019
2.3建设地点:平邑县流峪镇驻地;
2.4资金县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建设质量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07月09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1年07月09日上午09: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邑县流峪镇驻地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15266499809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临沂平邑168丰山路临商银行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工
电话:0539-493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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