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汶河中游高新区段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工程(徂汶景区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WZB-2021-22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CW-GC-20210611-01-02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大汶河水系中游,徂汶景区南段。
2.3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2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评标办法:本项目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2.7监理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176.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徂汶景区
联系人:姚经理
电 话:0538-89126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48号4楼409室
邮编:271000
联系人:马玉焕
电话:16605383667 15069892173
8.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玉焕
联系方式:16605383667 15069892173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48号409室
邮编:2710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徂汶景区住房和开发建设部(联系方式:0538-8911916,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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