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费县蒙阳社区安置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北区景观及室外配套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费县蒙阳社区安置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设,一期新建安置房1620套,总用地面积87534.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137.87平方米,其中住在面积206727.38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2592.27平方米(幼儿园),地下建筑面积52717.99平方米:
招标内容为景观绿化及室外配套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景观及室外配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工作。
2.6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6 月10日至2021年6 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7月2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1年7 月2日上午0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9-5806807
10.2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69828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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