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污染物排放检测
采购比价结果公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污染物排放检测
采购项目由
项目负责人通过比价方式采购,现将比价过程及结果公示如下:
1.
采购名称: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污染物排放检测
2.
采购经办人:吴超
3.
比价结果详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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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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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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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情况(服务方案、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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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工商大学 | 9.0 | (1)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2)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3)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热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4)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5)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6)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化学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7)提供检测报告一份和相关原始数据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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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嘉汇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10.2 | (1)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2)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3)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热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4)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5)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6)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化学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7)提供检测报告一份和相关原始数据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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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亿佳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 11.0 | (1)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2)热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3)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热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4)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烟尘、SO2、NOx、氟化物、氯化氢、可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气相色谱(GC)气相质谱(GC-Mass)联用分析;
(5)化学处理法回收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期间水污染物排放测试,包括BOD5、CODCr、废水的颜色和浊度等;
(6)废弃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化学处理后拉压强度检测;
(7)提供检测报告一份和相关原始数据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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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结果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确定成交报价:9 万元
公示期从2021年06月10日起至2021年06月13日止。
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监督人:鲁光泉,联系电话:13601319988,邮箱:haiying@buaa.edu.cn 。
2021年06月10日
附件【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_货物采购需求-玻纤排放.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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