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5109004001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泗阳经济开发区淮海路以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0]5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经济开发区淮海路以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阳县淮海路以北片区
1.2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本工程敷设管线长度约58.5千米,工程新建泵站5座,检查井14座以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每个工程总工程量完成80%时付合同价款的5%,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付齐全付至合同价的60%,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内容:敷设管线长度约58.5千米,新建泵站5座,检查井14座以及污水管道改造等工程。排水管径最大为1.2米,给水管径最大为0.8米。本次招标内容为泗阳经济开发区淮海路以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每个工程中标价的1.5%。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4.3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
4.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0日 09:00至2021年06月1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徐本颖19975092816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 泗阳县逸景嘉园西门北侧(60-19号)
| 联系人:
| 徐本颖
| 联系人:
| 乔伶俐
| 电 话:
| 19975092816
| 电 话:
| 19996600101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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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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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223700
| 邮 编:
|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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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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