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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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兴宁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主要目标:一是在现有农村供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容、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形成具有高报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集中供水工程普及到每一个自然村;二是对没有供水基础的自然村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设计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等。
2.3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送审稿。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独完成水利类项目(或工程)的勘察(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上述三人在投标登记与投标文件须一致,且不得兼任);
3.6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1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工作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3.1~3.5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宁市兴城宁江河道堤防管理所二楼
联系人:袁工
电话:0753-32129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38036572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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